事项名称 | 政府采购审批流程 |
申请条件 | 《政府采购法》 |
办理材料 | 1、接受采购单位委托受理经财政局采购中心审批的政府采购审批表 |
办理流程 | 1.接受采购单位委托受理经财政局采购中心审批的政府采购审批表 2.根据采购单位需要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实施采购 3.采购中心、中介机构分别在政府网、采购信息网上发布采购招标公告 4.采取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邀请监督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5.现场组织开标、评标或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以确定中标供应商 6.采购中心、中介机构分别在政府网、采购信息网上发布采购中标公告 7.中标公告无异议,由采购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 8.中标(成交)供应商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9.采购单位把供货合同及验收单报采购中心以确认供货完成 10.采购中心把本批次采购相关材料整理存档 |
办理部门 | 洛川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11-3622235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早上:8:00-12:00 下午:2:00-6:00 (法定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洛川县陵园路财政局4楼402办公室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