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发挥立法工作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引领作用,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延政令1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延安市2017年度立法建议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范围: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征求立法项目范围:我市立法范围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
三、征集要求:
1.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应当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反映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
2.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包括法规或规章名称、立法的必要性、法规或规章的主要内容、立法依据、拟出台的时间等。有条件的,可以在提出项目建议的同时提供法规、规章草案文本及有关资料。
四、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件、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立法项目建议。提交立法项目建议,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2.提出2017年度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
对收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形成年度立法计划。欢迎社会各界提出立法建议项目,为我市立法工作建言献策。
联 系 人:张皓、张涛
联系电话(传真):0911-2169308
邮箱地址:yaszffz@163.com
通信地址:延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科
邮 编:716000
特此公告。
延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